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法规解读  
      建筑扬尘环境保护税申报易错点
     发布时间:2024/4/25    来源:   阅读次数:17
     

     @厦门的建筑施工企业,第一季度建筑扬尘环境保护税申报期即将截止,现小编梳理了建筑扬尘环境保护税申报相关易错点,一起来学习下吧!

      易错点1:误认为环境保护税税源采集5个表均要填写

      建筑扬尘环境保护税税源采集时,仅需填写《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主表)》和《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表。

      易错点2:排放口名称或噪声源编号随意填写或合并填写

      建筑扬尘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按建筑施工项目逐条填写排放口信息,每个建筑施工项目视为一个排放口,不可多条并为一条填写,填写时应注意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名称”填写“排放口名称或噪声源名称”字段。如:纳税人有某科技厂房、某商业城等多个项目,应分别登记排放口名称及相应地理坐标。排放口名称填写为工程项目名称(如下图),“排放口编号”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自主编写。

      易错点3:经度、纬度随意填写

      排放口对应的经纬度可通过搜索相关网站地理坐标系统查询获取。厦门地理坐标参考范围:北纬24度23分0秒至24度54分59.99秒、东经117度52分0秒至东经118度26分59.99秒之间。请准确填写。

      易错点4: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易错填

      建筑扬尘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应选择“抽样测算”。

      易错点5:税源有效期起止易填错

      “税源有效期起”按工程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填写。

      “税源有效期止”按工程项目实际竣工时间填写,暂无法确定税源有效期止的,可先按“2099-12-31”填写。

      易错点6:“特征指标数量”易错填

      “特征指标数量”按当月建筑面积或施工面积填写,单位为平方米。其中:建筑工地按建筑面积计算;市政工地按施工面积计算,施工面积为建设道路红线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其他为三倍开挖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市政工地分段施工时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易错点7:“特征系数”易错填

      “特征系数”根据“特征系数=扬尘产生量系数-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公式计算填写。其中,厦门市建筑施工、市政(拆迁)建筑扬尘产生量系数分别为1.01、1.64。

      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要区分采取的扬尘控制措施,且采取的建筑扬尘控制措施要符合《关于发布<福建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2号)的达标要求规定。同时采取多种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的,一次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按采取的措施对应系数的合计计算;二次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按采取的措施对应系数中最高的一项计算。

      (特征系数表见下图)

      易错点8:误认为项目施工期间某月份暂停施工就不用申报

      在税源有效期内,暂停施工且未排放建筑扬尘的应进行零申报。如项目提前竣工,不再产生建筑扬尘的,可终止税源。

    相关文章:

    · 投资的房产再转让,增值税到底如何交纳? 2024-04-25
    · 新公司法实行后,对注册资本实缴期限带来哪些变化? 2024-04-25
    · 土地增值税清算:用对方法,合理分摊土地成本 2024-04-25
    · 新司法解释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认定标准的修改 2024-04-25
    · 股权激励纠纷属于劳动争议还是民商事争议? 2024-04-25
    ·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中刑行衔接的困境与对策 2024-04-25
    · 研发费用:注意政策细节,准确加计扣除 2024-04-25
    · 涉税犯罪司法解释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性的影响探讨 2024-04-25
    · 关于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司法适用的实证研究 2024-04-25
    · 超范围经营能否开具发票 2024-04-25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4 - 2027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5388   传真: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